2022年5月12日上午,井陉矿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组织召开集中发放农民工工资的现场会,为八名农民工集中发放执行案款总计4.83万元。区人大代表、新闻媒体,零距离见证、监督法院开展集中发放活动。其中一名农民工王某激动地说到:“从立案执行,到通知我们八人来领钱,不到10天的时间,这中间还有个五一节假日,为矿区法院的执行速度和为民办事的态度点赞,太感谢了。”
据悉,王某等八人于2020年3月在河北某物业公司上班,于2020年12月双方解除劳动合同。因工资问题,王某等八人于2021年4月13日向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,河北某物业公司不服,向本院提起诉讼。我院立案后,判决河北某物业公司给付王某等八人工资共计48335.63元。因河北某物业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王某等八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执行立案后,我院执行局高度重视,由执行局副局长郧文洋带队组成专项案件组,在进行送达执行通知书、查询公司财产等法律程序的同时,第一时间约谈公司负责人,向其讲明拒不履行的后果,并表明我院快速执行的决心。通过耐心的释法明理,最终公司负责人表示两天内将涉案全部款项交由矿区法院。
我院执行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,发放仪式上,按照“一案一账户”,认真核对申请人的身份信息,确保万无一失。申请人现场签字,由执行局副局长郧文洋亲自发放案款,八位申请人有序领取到相应的执行案款。在他们接到工资的那一刻,悬着的心也落了下来,脸上表现出由衷地喜悦。
我院始终践行回应人民之盼、解决人民之盼的宗旨,对于涉民生案件开辟绿色通道,快立、快审、快执,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,特别是涉民生主体的合法权益,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,为我区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。